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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y 7

國家認監委:數字電視顯示器並非數字電視

Posted on Sunday, May 7, 2006 in 網絡趣聞

國家認監委發布正式說明稱 “數字電視顯示器”並非“數字電視”同時表示 數字電視認證未出台標准 目前出台的是“數字電視顯示器標准”通過認證的廠家應在標志上作明確解釋

  本報訊 (記者 吳煥) 五一期間打算買一台“高清數字電視”的消費者要悠著點了,因為我國數字電視認證制度並未出台,目前出台的僅是“數字電視顯示器標准”。

  記者今日獲悉,國家認監委日前發出《數字電視產品“高清認證”情況的說明》,指出“目前針對數字電視系統終端設備的標准體系仍在進一步的完善中,國家認監委尚未推行國家統一的數字電視自願性認證制度”。

  據悉,國家認監委全稱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,是國務院授權負責我國產品認證的唯一監管部門,負責統一管理、監督和綜合協調全國認證認可工作。

  此前,國家信產部通過了25項相關數字電視的電子行業標准。其中的“數字電視顯示器標准”,被誤解為“數字電視標准”。為此,國家認監委特別發出說明,指出“數字電視顯示器”並非“數字電視”。

  國家認監委在說明中指出,目前被誤認為進行“數字電視”認證的機構,其實只能認證“數字電視顯示器”。其中,中國質量認證中心(CQC)認證是依據“數字電視顯示器產品通用規範行業標准”,對數字電視顯示器的常溫性能進行了評定,包含了顯示器清晰度的 技術要求;中國電子技術標准化研究所產品認證中心(CESI)認證是依據“數字電視顯示器清晰度認證技術規範”,進行了顯示器清晰度方面的測試。

  據了解,這兩家機構開展的認證活動,均屬於彩電廠家自願參與的認證。彩電廠家通過認證後,在認證標志上應明確該認證的對像僅是顯示器部分而非數字電視機。如果消費者在購買電視機時發現有違反這個原則的情況,可直接向國家認監委進行反映。

  名詞解釋

  數字電視能接收、解調由高清晰度電視信號調制的射頻信號,並能解碼、輸出數字電視聲音信號的設備,指電視整機。

  數字電視顯示器能輸入、處理高清晰度電視視頻信號的電視視頻信號的設備,僅指電視顯示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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